晶盛機電反腐敗政策
發布時間:2025-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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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浙江晶盛機電股份有限公司秉持“坦誠樂觀、忠誠奉獻、奮斗為本、成就伙伴、開拓創新、共鑄輝煌”的核心價值觀,堅持誠信與合規經營。為維護公平健康的商業環境,保護公司及股東權益,強化內部治理,確保公司可持續發展,根據法律法規及監管要求,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反腐敗政策》。公司對腐敗行為秉持“零容忍”原則,旨在通過明確規范與嚴格管理,預防和杜絕腐敗行為,推動廉潔文化建設,為公司及行業的健康發展提供堅實保障。
2 適用范圍
本政策適用于浙江晶盛機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屬子公司;公司所有合作伙伴,包括但不限于供應商、專業顧問等利益相關方。
3 定義及形式
指公司內部或外部人員通過違法違規手段,牟取個人不正當利益,損害公司經濟利益的行為;或通過不正當方式為公司牟取利益,同時可能為個人帶來不正當利益的行為。此類行為包括但不限于賄賂、貪污、利益輸送、濫用職權等,均違反法律法規及公司規章制度,損害公司聲譽與合法權益。以下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屬于腐敗行為:
(1)收受賄賂或回扣;
(2)將正常情況下可使公司獲利的交易事項轉移給他人;
(3)非法使用公司資產;
(4)故意隱瞞、錯報、虛報交易事項或其他事項,使公司為虛假交易支付款項;
(5)偽造、變造會計記錄或憑證;
(6)利用電子商務技術漏洞損害公司利益;
(7)泄露公司商業或技術秘密;
(8)未經授權以公司名義進行謀利活動;
(9)其他違反法律法規或公司規章制度,損害公司利益,或影響誠信廉潔、公平競爭的行為。
4 管理架構
公司董事會監督反腐敗及反賄賂政策的制定與落實,確保政策符合法律法規及公司治理要求。
審計委員會管理反腐敗及反賄賂相關工作,審閱和監督反腐敗管理體系及相關制度的有效性,并向董事會匯報。
公司董事會下設專門的反腐敗工作常設機構,負責包括反腐敗審計、舉報接收、調查處理等,并將審計結果及舉報情況定期報告至審計委員會,確保反腐敗政策的有效實施。
法規辦負責落實相關責任人員的處理意見,確保問責到位。
各職能部門承擔本部門的反腐敗工作,監督部門員工遵守公司條例,并配合審計部及相關部門開展反腐敗工作。
5 腐敗的預防與控制
公司的反腐敗工作主要包括:
(1)倡導誠信正直的企業文化,營造反腐敗的企業文化環境,每年開展反腐敗培訓、將員工薪酬與反腐敗、合規表現掛鉤,激勵員工遵守反腐敗政策;
(2)評估腐敗風險并建立、完善控制機制和程序,包括制定反腐敗條款和處罰措施、對關鍵崗位執行輪崗制度等;
(3)建立反腐敗工作的常設機構,進行腐敗舉報的接收、調查、報告和提出處理意見,并接受來自審計委員會、董事會的監督;每年針對高風險業務及人員開展反腐敗審計工作,對于其余業務部門動態開展自查自糾,確保反腐敗審計每三年覆蓋公司所有經營活動;
(4)通過適當方式,向公司內外部相關方傳達公司對腐敗行為的零容忍態度及廉潔自律的要求;(5)積極要求并主動接受上市公司反腐敗法律法規、行業準則的培訓。
6 腐敗的補救措施和處罰
(1)公司發生腐敗案件后,應出具書面調查報告,將結果向內部及必要的外部第三方通報,并采取進一步反腐敗措施,包括對高風險業務活動實施額外審查和監督,定期審查并更新公司內部控制和合規程序。
(2)針對違反本政策或其他適用的法律法規的員工,公司根據違規行為的性質及情節嚴重程度給予相應處分,對涉嫌違法犯罪的人員,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7 舉報渠道
公司提供獨立、多渠道舉報接收方式,鼓勵員工、合作伙伴及公眾舉報違法違規行為。具體舉報渠道如下:
(1)晶盛機電微信公眾號;
(2)舉報電話:0571-89905290(分機號8081);
(3)舉報郵箱:[email protected];
(4)信件書函或當面投訴舉報,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臨平區順達路500號,浙江晶盛機電股份有限公司審計部。
原則:公司將在調查過程中及事后全程保密,不得擅自泄露舉報人及調查的相關資料(已公開通告的除外)。對違規泄露信息或打擊報復的人員,將予以撤職、解除勞動合同等處罰措施,觸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獎懲:公司將根據舉報人提供證據的相關性、舉報情況與事實的符合度、舉報人在核查過程中的配合度及挽回損失情況,給予舉報人獎勵。對于惡意失實舉報的人員,公司保留采取適當行動的權利。
8 附則
本政策由晶盛機電負責解釋與修訂。公司將根據國內外法律法規、政策、監管要求以及行業發展情況,適時對本文件進行更新。